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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具有流动性和变动性并受时代背景影响

已有 470 次阅读  2012-03-20 16:39   标签背景  时代  流动性  影响  正义 

        柏拉图的弟子亚里斯多德将柏拉图的正义观念发展到一个新的髙度,提出了著名 的“分配正义”和“矫正正义”的正义两分法,并将正义与公平或平等联系在一起。“分 配正义”意味着对共同体中荣誉、财富和其他可分配资源的分配,可以是均等的,也可 以是不均等的。这种定义与“立法正义”对应,预期制定法和其他政府设施能够按照我 们主观上视为公平、合理的方式和比例分配利益、施加负担。用从美国传入爱尔兰宪法 法理学的术语来说,这种正义不是“有失公平的歧视(invidious discrimination)”。

        亚里 斯多德衍生出一些基本的主张,例如,相同情况予以相同对待,不同情况予以不同对待; 正义就是合乎比例,不正义就是比例失调。?根据分配正义原则,财产和权利的分配应 当实行平等原则、贡献原则、需求原则、既得权利原则等。②“矫正正义”不是立法正 义,它的涵义接近我们所称的“司法正义”,法庭中的正义。矫正正义就是让己经错的 转变为正确的,恢复业己被扰动的平衡。③亚里斯多德对分配正义的阐释是以公平或平 等为核心的,以至于其后有关正义理论的各种流变中几乎都离不幵公平或平等的注解。 古罗马法时期主要是一种主观主义正义观,但其精神实质也包含了分配正义的公平 理念。古罗马法学家乌庇安(Ulpian)首创了主观主义正义观,在查士丁尼的《民法大全》 中具体表述为:“正义乃是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的永恒不变的意志”。 在罗马历史的早期,西塞罗也曾经把正义描述为“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东西的人类精神 取向”。这两种定义都着重强调了正义的主观向度。正义被认为是人类精神上的某种态 度、一种公平的意愿和一种承认他人的要求和想法的意向。然而很明显,仅仅培养一种 公正待人和关心他人的精神态度,其本身并不足以使正义处于支配地位。推行正义的善 意,还必须通过旨在实现正义社会的目标的实际措施和制度性雄霸蛮荒禁区之雄超级教练纯阳真仙牧师神话最终信仰手段来加以实施。圣?托 马斯?阿圭那把正义描述为“一种习惯,依据这种习惯,一个人以一种永恒不变的意志 使每个人获得其应得的东西”。他明确指出,正义不仅含有某种精神上的先入为主倾向, 而且还预设了一种行为模式,进而对查士丁尼《民法大全》中的正义定义作了改进。阿圭那的正义观是中世纪公平理念的典型形态。英国哲学家和社会法学家斯宾塞认为,同正义观念联系的最高价值不是平等,而是将自由与正义联系在一起。康德所持的立场与斯宾塞类似,将正义定义为“一些条件的 总和,在那些条件下,一个人的意志能够按照普遍的自由法则同另一个人的意志结合起 来。” ?现代分析实证主义法学?的代表人物凯尔森关于正义的学说,在西方政治法律思 想史中,被通称为相对主义的正义论。凯尔森认为,正义是一种政治意识形态,是主观 的价值判断,“自己不能够回答某一法律是否合乎正义以及正义究竞包括什么要素。纯 粹法学作为一门科学之所以不能回答这一问题,是因为这一问题是根本不能科学地回答 的。”?相对主义的正义论也包含了自由的理念。“正义,对我来说就是一种社会秩序, 在它的保护下,对真理的追求得到加强。因而,‘我的’正义就是自由的正义,和平的 正义,民主的正义一一容忍的正义。”美国法学家昂格尔认为:“公平,即特定情况下直觉的正义。”⑤罗尔斯提出了一 种著名的社会正义论,将正义限定为“作为公平的正义”,⑥并认为所有社会价值一一自 由的机会、收入和财富、自尊的基础一一都要平等地分配,除非对其中的一种价值和所 有价值的一种不平等分配合乎每一个人的利益。3>德国现代著名法哲学家考夫曼教授甚 至认为“正义”的核心是“平等”或“公平,并将“平等”视为"狭义的正义”或“正 义的形式”。?

        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正义具有流变性和恒定性,其本身就是变动着的历史。正 义观念是特定历史时期社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发展的反映和总结,正义观念的嬗变过 程基本上与西方法律制度的流变过程是一致的。从分配正义到矫正正义,从主观正义到 客观正义,从绝对正义到相对正义,从个人正义到社会正义,正义理念的嬗变过程使正 义内涵不断拓展,但基本上都没有离开分配正义中的公平、平等和合理方式分配利益的 内核。为催生和推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法律制度,原分配正义中的正义思想又逐渐加入了社会契约、自然权利、个人自由、等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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