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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IP电视 竞争还是垄断?

已有 178 次阅读  2012-04-17 15:15   标签电视 
早在2003年,上海百视通就率先启动了IP电视的技术试验和业务试点。2005年,百视通获得首张全国IP电视集成运营牌照。到2009年底,共有中央电视台、上海广播电视台、南方广播影视传媒集团获得集成业务全国运营牌照,杭州华数和江苏广播电视总台获得IP电视集成服务区域运营牌照。至此,IP电视初步形成适度竞争的发展格局。

  但是这一格局到2010年开始出现变化。2010年7月12日,国家广电总局下发的344号文件,要求三网融合试点地区IP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由CNTV会同地方广播电视台联合建立。这意味着,其他拥有IP电视集成播控平台牌照的运营商在三网融合试点地区没有发展空间。事实上,百视通在试点城市以外开展的业务,均被视为非法,有的地区开展IP电视业务甚至被叫停。

  2012年2月1日,百视通和CNTV的IP电视全国集成播控平台合并,形成一家全国性IP电视集成播控平台。这次合并一方面是因为百视通不被允许在非试点地区开展IP电视业务,发展受限;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多年来CNTV在IP电视发展方面进展有限。

  百视通和CNTV合并后,将以中央电视台开办、CNTV建设和运营的IP电视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为基础,建立全国惟一的IP电视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百视通IP电视集成播控平台则作为IP电视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的备份平台,双方成立的合资公司负责IP电视中央集成播控总平台的可经营性业务。

  IP电视是典型的市场服务。市场服务自然应由众多的市场主体提供,以形成必要的市场竞争。原本IP电视仅有百视通和CNTV两家全国性集成运营商就属于寡头垄断,应予以打破,鼓励更多的市场主体从事全国性IP电视运营。而CNTV和百视通IP电视平台的合并意味着,只有一家全国性IP电视集成运营机构,IP电视从过去的竞争性发展走向垄断性发展。

  那么究竟是竞争还是垄断有利于IP电视发展?CNTV与百视通的合并有利于推动IP电视的发展,但是这种独家垄断的发展模式,并不能从根本上解决IP电视发展的瓶颈问题。目前,制约IP电视发展的并不是市场主体之间的过度竞争,而是市场主体受到明显的政策约束。一方面,发展IP电视只能在试点地区开展;另一方面,即使在试点地区开展IP电视业务也不是采用市场竞争机制,严重削弱了市场主体的积极性。

  其实,经过几年的试点之后,IP电视已经是比较成熟的市场服务,完全可以从试点走向全面发展,通过市场竞争推动全国IP电视发展。一是鼓励更多的有实力和资质的主体进入全国性或地方性IP电视服务。二是取消试点地区,在全国全面开展IP电视业务。只要开展业务的主体是合法运营机构,提供的是合法的市场服务,就不应限制其服务的地区或地域。

  在市场竞争格局下,不同的市场主体将通过技术创新、业务创新、价格机制、建立更合理的企业制度等方式为用户提供更多更优质的服务,以实现市场扩张的目的,从而推动IP电视的发展。实际上,百视通选择与各个城市或地区的电信企业合作发展IP电视,获得了较大的市场空间,就是因为它能比有线电视为用户提供更多更优质更多元化的服务。

  发展IP电视,既要对市场有信心,更要对市场机制有信心。应建立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通过优胜劣汰的市场机制推动IP电视又好又快地发展,并与网络视频、互联网电视、智能电视等视听新媒体形成多元竞争的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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