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站点

用户名

密码

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环境信息的公开

已有 123 次阅读  2014-07-11 15:45   标签环境保护  群体事件  环保法  最新版  信息 
 信息公开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监督,我国的环境治理需要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的力量,虽然新版环保法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单独设立一章,但现实中一些地方并未做到真正的信息公开。
      最新版的环保法为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单独设立一章,充分表明了我国推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决心。当前我国处于环境群体事件多发期。据统计,聚集万人以上的群体事件超过一半与环保有关;而每一次环保事件都以“要生存”为旗号,反映了民众对环境的焦虑和家园的关注。实践证明想要解决环境问题迫切要求信息公开,而一些地方有些部门确实没有完全按照国家的要求做到信息公开;有的部门只是选择性公开;有的又以内部资料、敏感、机密作为借口不公开;尤其当负面信息和事件发生时,这就让我们民众失去了信任,导致很多项目很难推开。而只有通过完全的信息公开,及早公布,才能解除民众的焦虑,使这些项目的建设顺利进行。
      环境与公众生活息息相关,在环境保护工作中,信息公开是非常重要的一环。环境保护工作离不开环境信息的公开。信息公开有利于公众在知情权的基础上更好地行使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有利于推动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只有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才能有效地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在环境污染侵权事件中,受害人对损害事实存在、污染事实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从信息公开渠道获得的信息,无疑是公众证明污染事实存在的有力证据,同时也会促进公众维权意识的增强,并将最终推动环境保护工作的进步。

       环境信息公开并不是避免环境污染唯一的“灵丹妙药”,而只有及时真正的公开环境信息,实现公众的知情权,公众才能了解污染的真实情况,才能更好地参与和监督,才能更好的解决我国的环境问题。
更多环保资讯:东莞废气治理 东莞废水治理 东莞噪音治理 东莞粉尘治理 

上一篇: 京津冀地区污染严重源于四大方面 下一篇: 土壤污染治理要找出病脉方可开出良方

分享 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