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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卷调查能否代表业主意见

已有 172 次阅读  2013-06-17 16:31   标签花园小区  有限公司  建筑物  物权法  委员会 

一审法院裁定,小区地面泊车位属于全体业主,地下泊车位属于私家所有。
  物权法第78条划定,业主大会或业主委员会的决定,对业主具有约束力。要改变共有部门的用途,必需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没有业主大会的授权,业委会是无权起诉的,假如起诉,则只能代表个别业委会成员。
  物权法第76条划定,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举措措施的治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治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举措措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举措措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治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委会遂把中林物业告上了法庭,哀求法院判中林物业返还2010年至2012年期间在小区收取的地面泊车费665478.50元给业主。
  1,业委会是否有权代表业主诉讼
  官渡区锦苑花园小区的物业昆明中林物业治理有限公司(下称中林物业),被小区业主委员会(下称业委会)一纸诉状递到法院,要求小区物业返还泊车费66万余元。
  业委会以为,一审法院裁定业委会没有诉讼主体资格,是对法律划定的错误合用。业委会的诉讼哀求是返还属于业主的收益,这一诉讼哀求不在最高人民法院对物权法的司法解释范围内。双方不愿调解,法庭将择日宣判。业主大会或者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侵害业主正当权益的,受侵害的业主可以哀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法律助读
  昨日法庭调解时,业委会坚持要求中林物业返还泊车费66余万元才同意调解。官渡区法院审理后以为,业委会的诉讼哀求没有经小区占总人数过半的业主同意,起诉不符正当律划定,于今年4月8日裁定驳回业委会的起诉 争议焦点
   物业:花在维护公共举措措施上,没钱了
   业委会:66万泊车费属于业主,应返还
锦苑花园业委会状告物管
。而中林物业代办代理人说,钱已经用在小区公共举措措施设备维护上了,无钱返还。
  对此,业委会代办代理人以为,法院的这一裁定违反事实,由于问卷调查仅限于服务意见调查,不涉及处分收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详细运用法律若干题目的解释》第7条划定,改变共有部门的用途、利用共有部门从事经营性流动、处分共有部门,以及业主大会依法决定或者治理规约依法确定应由业主共同决定的事项,应当认定为物权法第76条第(七)项划定的有关共有和共同治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业委会是一个分歧格的诉讼主体,一审法院依法驳回业委会的起诉裁定是周村二手房 昌乐租房信息 莘县二手房 夏津二手房 市中房屋出租 长清二手房网 历下租房 文登二手房 栖霞二手房网 胶州二手房 胶南租房 四方租房信息 辛集二手房 鹿泉租房 裕华租房 涉县二手房 临漳租房信息 北戴河租房信息 康保租房 古冶二手房 开平房屋出租 乌当二手房 小河租房信息 西山二手房 石林租房信息 丰满房屋出租 清和二手房 新市二手房 北京房山二手房 北京新楼盘信息 顺义租房 准确的。 2011年6月,该小区依法成立了业委会,业委会以为泊车位收益属于全体业主所有,多次要求中林物业将在小区内收取的泊车费交给业委会,均被拒绝。业委会的代办代理人以为,这一裁定违反了事实,应该是地上、地下全部车位属于全体业主。
  2,问卷调查能否代表业主意见
  中林物业的代办代理人答辩说,小区地面泊车位是业主交给中林物业治理的,收取的用度用于小区公共举措措施设备维护。
  中林物业的代办代理人称,从2000年至今,中林物业收取泊车位的用度,是用于小区公共举措措施设备维护,这是业主众所周知的,并每年都宣布了账目。同时,业委会决定通过诉讼维护业主利益的决定,对全体业主均有约束力。一审法院查明,2013年二、三月间,中林物业在小区进行了服务意见问卷调查,收回的1000余份调查问卷中,大部门业主同意用小区共有收益进行小区公共举措措施设备维护。官渡区法院一审后作出驳回业委会起诉的裁定,昨日,昆明中院再次开庭审理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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