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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建筑深夜被拆,文物保护部门难辞其咎

已有 117 次阅读  2013-06-14 11:40   标签行政部门  越秀区  广州市  施工方  开发商 

  最使人震惊的是:第一,这一处历史建筑并非是在寂寂无闻之时突然被拆,而是早就引起社会广泛关注,保护之声一直可闻,开发商竟然敢冒天下之大不韪而强拆,胆子够大的;第二,开发商手里拿着的拆迁许可证经延期许可后的有效期也早已过期,因此在强拆之时已经没有了合法依据;同时,市国土房管局于去年5月已向开发商发出了“暂缓拆除”的通知,但开发商竟然置若罔闻,对行政部门的蔑视也是写到脸上来了;第三,利用节日之机,还要在深夜以后才突然动手,在夜幕下掩护下完成强拆,其蓄谋用心也昭然若揭。这种行为之恶劣在全国也是罕见的。
  那么,相比之下,有关部门的态度和作为又是如何呢?我们可根据媒体报道把前后过程简要勾勒起来:先是去年5月17日网友在微博上呼吁保护妙高台金陵台民国建筑,接着是越秀区文广新局和广州市名城办先后烟台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管理规定组织专家到现场考察并建议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留,市规划局回应称上述建筑均不属于文物保护单位,也无法认定这些建筑是否将作为历史建筑予以保护,因此向国土房管局发函,建议国土房管局通知施工方暂缓拆除。于是国土房管局于2012年5月25日发文至开发商,通知“暂缓拆除”。其后开发商对此通知曾提请行政复议,但媒体没有报道有关部门的回应。
  从这个过程可以发现,在开发商强拆历史建筑的背后,有关部门实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首先,位于闹市中心区的该处历史建筑的价值要靠网友发现和提出才引起关注,这是否已经说明管理部门的失职呢?其次,广州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拖了近10年才于去年底审批哥本哈根大学宿舍通过,为什么如此难产?广州的历史建筑已经拆了多少年了?而具体的保护名录据说是从去年才开始调研和讨论制订,说得好听是“滞后”,说不好听就令人怀疑背后有什么不可告人的利益动机。
  另外,房管局发出的这种“通知”究竟具有何种法律约束力?是否发了一函通知就算尽了职责呢?在发了通知以后究竟采取过什么措施使开发商无法或不敢贸然强拆呢?最后,当强拆突然来临之时,有居民电话报案,但从媒体报道来看,并没有看到哪个部门迅速来到现场处理,强拆行为就这样持续到天亮而完成。这个问题说起来相当严重,且不论事件的来由如何,三更半夜有人出动大勾机拆房,有人报案却没有部门处理,那么究竟应该由谁来保护我们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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