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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说说你家小区的物业 物业纠纷应该怎么办?

已有 79 次阅读  2014-12-02 16:26   标签朋友  物业  矛盾 

如果关注物业服务的朋友们或许会发现,经常会有业主不交物业费被物业告上法庭的,业主声称物业服务不到位,所以拒交物业费,然而,物业服务不到位这种事情很难有明确的界定,所以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是业主败诉,判处支付多少多少物业费。

物业和业主之间的矛盾由来已久,开始的时候,因为一小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当然业主不是恶意的,有的是忘了,有的是根本不在小区没注意。因部分业主拖欠物业费导致物业公司经费下降,物业公司自然就会降低服务水平,这样就会遭到业主们的不满。进而导致更多的业主恶意拖欠物业费,最后不得已就闹上法庭了。

从上面这个恶性循环中,我们并没有看到到底是谁有错,但是笔者觉得,恶意拖欠物业费这个绝不是业主的错。这个暂且不谈,换一种情况说,如果物业服务真的不太好,只收钱不管事,业主们应该怎么维权呢?我国法律明文规定,业主若觉得物业服务不到位,可收集相关证据,然后状告物业。这个条款看似公平合理,但是实际上操作起来难度很大。就物业服务来说。首先,物业公司的职责相对来说比较笼统,那些东西该是物业负责的很难说得清,比如小区遭窃,由业主因物业疏忽导致家中遭窃,损失较大的物业该不该赔偿呢?一段时间某个小区内业主频繁遭窃,损失不等的情况物业又该不该负责呢?

其次,收集证据这种是比较悬乎,为什么这么说,业主拍了照片,说物业没打扫卫生,那物业一天没打扫你拍照片到法院法院就能相信你吗,这显然不现实。所以综合以上两个原因,我国法律规定业主状告物业这种事听起来比较玄乎。

再有业委会的小区还好,物业服务不到位,业委会还可以出面交涉,但是大家要清楚,业主委员会只是个群体而已,如果物业服务不到位,除非业委会代表集体状告物业公司,否则也很难在法律层面对物业公司有所牵制。而对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业主们就基本上不能对物业进行什么有效的牵制。

那么业主难道就只能让物业公司无法无天吗?当然不是,在北京某小区,业主委员会成立了业主委员会公司,虽然听起来差不多,但实际上可是天差地别。有了业主委员会公司,就表明业主委员会可以以公司的名义和物业公司正面交涉,当然也可以通过公司的名义和物业公司对簿公堂,法院也能相信,业委会公司对物业做出的评价是客观公正的了,也能很好的维护个人业主的利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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