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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对美商苹

已有 502 次阅读  2010-09-19 14:22   标签国际贸易  美国  ITC  美商  苹果公司 
【新竹讯】义隆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依据美国关税法337条款向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提起对美商苹果公司(Apple)的专利侵权诉状,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经表决后决定开始立案展开调查, 本案将针对具有多点触控接口的移动电话与计算机的电子产品展开调查。

义隆电子表示,该公司于2010年3月30日(美国时间3月29日)于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主张美商苹果(Apple)公司所进口美国的iPhone,iPod Touch,MacBook,Magic Mouse,iPad等产品,已侵害义隆电子所拥有美国第5,825,352号专利(简称352专利),并违反美国1930年颁布的关税法第337条款,义隆电子要求ITC签发永久排除命令禁止苹果公司进口此类侵权产品至美国,并签发停止销售命令禁止苹果公司在美销售已进口的此类侵权产品,此案件己于美国时间4月26日由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布新闻决定正式展开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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